现在想来,当年,我、母亲、妍子三人,从温州到北京,那一段路程,才是我的人生巅峰。
那时,所有痛苦都过去了。一切尝未到来,到来的的,只是眼花缭乱的想象。当时的母亲,如同重返青春,儿子为她,展开了未来的一切可能性。
她面对突如其来的儿子、突如其来的富足、突如其来的妍子,高兴得不知所措。一路上,她称赞风景,称赞妍子,更称赞了沿途中,各种各样的庄稼。当你能够给自己的母亲,带来最好心情的时刻,你本人,应当就处在最幸福的状态了。
母亲,儿子看到一片最好的庄稼,我代你看了,不知道如何才能把这图像,传给你。在下意识中,我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突然又把它挂断。我想起来,那是母亲曾经用过的号码。
而此时,车子轮胎突然发生爆炸,我内心仿佛被冷枪击中,母亲,你声音,是你的答复吗?
小苟问话时,我没有下车,因为,我那刚流过泪的眼睛,怕被小苟看出来。更重要的是,这片田野,我如何面对?母亲肯定喜欢,并且,用爆胎的方式,给我放了信。
我不下车,他也不下车,我们只是坐在车上,小苟给修车的师傅打了电话,我们如同深入庄稼的孤军,固守待援。
我也不知道是为了故意绕开小苟的话题,还是为的掩饰自己刚才的激动,故意夸张地虚晃一枪。问到:“小苟,莫言是你们山东人,他写《红高粱》,为什么不写写这玉米地呢?”
小苟突然笑了起来,说到:“钻玉米地,是放荡的故事,应该更适合那个的情节啊?”
“况且,玉米穗子的色彩,不是更丰富一些?”我添油加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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