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警察和保安后,我把书房的笔记本拿出来,想和徐律师一起看下里面的内容。可电脑却黑屏了,徐律师说电脑是被人蓄意破坏,说不定电脑的资料都被拷贝后删除,这里也不太安全,让我还是搬走的好。
我觉着徐律师说得有理,便锁好门和他去了公司,用他的电脑打开U盘,除了我之前看过的东西外,还多了洪世仓的私人账户往医生账户汇了巨款、每月往广西那户叫廖广田的账户上打钱的信息,以及他每月飞往广西的机票记录,或是出入高速路口的照片,除此之外,还有一张他和一个小婴儿拍的照片。
我几乎一眼就认定洪世仓抱着的婴儿就是洪秧。
他有着和洪秧一样的眉眼,有一样坚、挺的鼻子,小而翘的嘴唇,就连耳朵的轮廓都极为相似,就像常人说的是一个模子刻画出来的一样。
如果洪秧的父母看到照片,肯定也会这样认为的。
徐律师看过后说这案子可能真有冤情,他可以接,但他得先了解下当年的案子,整理下大致的辩护方向,再去见几个人,争取把葛言保释出来。
徐律师能接,说明这案子至少有一半的胜算,这也算好的开端。
我不敢耽误徐律师工作,便离开了事务所。已是中午饭点,我带旭旭去附近的餐厅,炒了两个小菜给他吃。
菜上齐了,可旭旭却不动筷,我让他赶紧吃,他摇头:“我要和你一起吃。”
“可妈妈不饿呀,你快吃吧。”我夹了他喜欢的清炒豆腐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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