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瑶是谁?管她去死,只要自己的利益保证了就可以。
丽都集团本来就是李永明白手起家干起来的,后来为了上市这才组建董事会,但是李永明一直握着丽都的55的股权。
在李梦瑶接班之后,这55的股权自然就到了李梦瑶的手上。
现在刘远琦的那一份假合同就等于是把李梦瑶的那55的股权全都无代价的给了飞鹏集团,另外还有30的股份也是一样交了出去。
这就等于是动了那些股东董事的蛋糕,他们当然就要跳出来了,而且刘远琦选就给了他们足够的利益——只要他们帮腔,到时候整个丽都就是他们的。
刘大少还看不起一人丽都集团。
他要的是李梦瑶这个人。
他要的是陈锋的痛苦悔恨。
要心干什么?他要的是人。
而且他已经从其他渠道得到了一些消失,李梦瑶有相当特殊的身份,而且和圣甲石有极深的关联。
所以他一定要得到李梦瑶,一定要占有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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