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比,皮肤组织是刘芬的。但是血是第一个受害人,赵山川的。”
这已经是铁证了。
辛格松了一口气,但是心里却还是轻松不起来。
“这个案子也太绕了,你看啊,先是杨林的蚁箱里,搜出带有杨普世指纹的刀,接着,从包着刀的锡箔纸上找到了凌河的指纹,接着凌河指证了刘芬,从蚁坑里找到了刘芬的皮肤组织,而这块皮肤组织上,又沾着赵山川的血。这一环一环套的,好像设计好的一样。”
辛宠皱着眉去看叶时朝,叶时朝没有说话,俊美的脸上带着一如平日的冷静,看不出情绪。
刘芬的审讯,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无论是换身份,还是杀人,都供认不讳,毫无愧疚。
“吴琴这个名字过不下去了,都叫我杀狗魔,去哪里都有人骂,索性花钱买了这个身份。我觉得那些骂我的人特别伪善,我是魔鬼,那屠宰场不人人都是魔鬼?那些骂我的人,他们就不吃牛羊猪肉?”
“为什么杀赵山川?他是我老家的邻居,来医院次数久了,就认出我来了。管我要钱,说不给钱,就去把我的事发到网上,让我儿子丢工作。虽然这个儿子只是个便宜儿子,但是养了这么多年,也有感情,我不能让他夺走我的幸福。”
“那个姓费的猪头,他更该死,在医院里骂我们也就算了,有一次我儿子回家来看我,替我拿拖把回家,拖把上的水不小心甩到他身上,他劈头就给了我儿子一耳光。当了这么久的便宜妈,我都没舍得打他一下,他怎么敢打?其实是想剁掉他的手的,但是剁手动静太大了,就捡好下手的眼珠子和嘴唇下手了。谁让他总是瞪着大眼珠子骂人?都是自找的。”
负责审讯的辛格也算见过许多丧心病狂的杀人犯,但是此时面对一个女人如此平静地叙述自己杀人的经过,也不禁有些脊背发寒,静默了许久,最后一句话没说,起身,准备离开审讯室,被刘芬叫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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