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解释后终于理解了我的意思的众人,默然。事实上,我的话,应该是没有错的。
似乎是觉得还不够,我又火上浇油了一把:“我记得,战俘待遇原则,是这样的吧……
1、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不得虐待和侮辱;不得作为人质,不得损害个人尊严。
2、不得没收战俘的私人物品和财务。
3、战俘的住宿、饮食、医疗卫生应得到保障,不得克扣战俘的保障。
4、不得命令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
5、战俘可以拘禁,但除对违反法令的战俘适用刑事和纪律制裁外,不得监禁。
6、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遣返,不得延误。
7、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的权利的一部或全部。
8、在一人是否具有战俘地位发生疑问时,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判决之前,享受本公约的保护。”
9、战俘有权利联系家人
众人再一次漠然,同时,他们也突然感觉到,和这个失忆的家伙比起来,还是之前不失忆的更可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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