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年轻人不是,年轻人不仅脸色透出一股病态,连呼吸都带着些许的粗重与浑浊,眼神中虽然精华内敛,仍旧隐藏不住那一份憔悴。如今虽已经过了最热的夏季,但也没到深秋,按理说此时应该是最适宜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却披着一件毛皮大氅,手中还握着一个精致的手炉。
对面举棋不定的年轻人则是一身水蓝色的锦袍,锦袍上的江牙纹精致以极,华丽又内敛。一头黑发与对面的满头白发形成鲜明的对比。年轻人食指与中指夹
着一枚黑子,悬在半空,双眼盯着棋盘,许久不见落子。
蓝衣青年盯着棋盘看了半天,将手中黑子往棋盘上一扔:“你赢了。”
白衣青年笑道:“我赢了,那你要放我出山了。”
蓝衣青年:“跟你斗棋,我输才是正常的。再说,就算我侥幸赢了,你就会乖乖的听话吗?我认识你又不是头一天了。”
白衣青年叹了口气:“要是能够天天跟你扯淡其实也挺好,可惜,我必须要离开。”
蓝衣青年:“你已经在这住了这么多年了,何必还要再去趟那趟浑水。”
白衣青年咳了两声,虚弱的声音从这具久病之躯中传出:“寻常百姓都知道‘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况且我这出身帝王家之人。我这一身的本事岂能留在这山林之中与枯枝落叶同朽,倒不如舍此残躯去把那滩浑水搅得更浑。叫天下人也见识见识我的本事,要是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笔,也算不枉此生。”
蓝衣青年无奈的道:“你就非去不可吗?自古以来哪有千年的王朝,不过你方唱罢我登场,人生在世,何必自己找不自在。世人皆以为你已经死了,好好的享受生活不好吗!你要是真卷进去,我可没把握能保你性命。”
白衣青年:“我的血脉就注定我不可能完全脱离那里,我身体里流的是和那个人相同的血。而且我自己什么状况我还不知道吗?不说病入膏肓也所差无几。当初真是后悔没听父亲的话,要是好好练功的话也就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反正已经如此了,我要是不去,此心难安。当人看到了与死亡的距离的时候,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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