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留下最后一抹余晖。
小庙残败,在这人烟稀少的荒郊野外,土地老爷不知断了香火多久了,在萧瑟秋风中倍感凄凉。
白忘忧赶了一天的路才寻到这一处能歇脚的地方。
典狱司行事霸道,那虎龙牢方圆几百里的百姓几十年前就都被驱赶走了,这里早已是一片荒野。
白忘忧的运气还不错,赶路时随手还逮到一只肥兔子,在庙内燃起篝火准备饱餐一顿。
“倒是你运气不好了,要来祭奠我的五脏庙。”白忘忧黄雀在手轻轻划过肥兔子的脖颈,给了这不幸的家伙一个痛快。
宰了肥兔之后,白忘忧突然犯难了,他不会做饭啊。
那兔子若能活过来想来忍不住要埋怨一通了:不会做你杀我干嘛?生吃啊!
茹毛饮血的事白忘忧是干不了的,自幼的教导叫他即便是饿死也不能生吃这肥兔的。
“应该是用火直接烤便可。”白忘忧自言自语道,“先切个小腿试试。”
名剑黄雀无奈变成一柄厨刀,果然锋利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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