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架势,他是宁愿余生孤苦,也不愿再面对本家亲族。
明秀便想,当年是叶冉按在她头顶上的大掌让她感受到生而为人的第一抹切实温暖与生机,那她愿赠他余生,握紧他的手陪着他慢慢往前走。
因归缙之途护主有功,六公子如诺为众人赐姓。
明秀认真思索了好多天,最终鼓起巨大勇气,斩钉截铁地对公子说:“我想姓叶,叶冉的叶。”
只要不是真傻子,是个人都明白,这样的话几乎等同于求亲了。
其实明秀知道,以叶冉的家门出身,再加上有六公子的庇护扶持,纵使失了一腿,只要他自己愿意,那也是不愁无娇妻美眷作陪的。
而她不过奴籍出身,却妄想心高地婉转求亲,实在也勇气可嘉。
但她偷偷喜爱他许多年了,她不想错过这机会。万一呢?万一他又肯了呢?
可惜事与愿违,叶冉不肯。
没有解释,不给理由,简单粗暴一句“滚蛋”,拒绝得干脆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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