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理由是那女子本就是富商儿子买回去的妾,签了死契的,生死由主家,那富商儿子还在衙门里当场展示了卖身契。
卖身契要做假太容易了,一份契书,一个画押,这时候又没有笔迹鉴定的事。
女子的母亲和弟弟当然不接受,他们根本就没有卖身,也没有签卖身契,当即表示要上应天府告状。
范俊才也有些怕,毕竟这事被人知道就惨了,于是便找人去把那母子打了一顿。
那母亲被打得吐血,那弟弟的腿也打断了一条。
打人者还扬言如敢上告,下次就要她儿子的命。
孤儿寡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为了保住儿子的命,那母亲再恨也只得含泪忍了,不敢再提上告的事。
范俊才看这事来钱容易,后来又做了几次,一直到他升官人事部有了更好的路子才断了。
那死去女子的弟弟本来是块读书的料,已经考上秀才了,后来因为腿的原因,不能再科考,只能做些其他活糊口。
那老母亲也因为那顿打伤了身体,没过两年就去世了。
若水看得直摇头,这范俊才可真是丧良心,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