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等了一会,见盛寻昱看新闻看的专注,出声提醒:“芦小姐早上七点就走了。她说她点多就得到剧组。她就喝了两口粥,吃了两个包子。”
盛寻昱微抬眉眼,怔愣了半晌,才想起来郑伯口中的“芦小姐”是谁。
他漠然垂眼,继续看新闻。
郑伯在心中叹了口气。
他就猜到,少爷已经不记得芦小姐住在这里的事了。就算他破天荒的记得,他也不会关注。
郑伯继续道:“芦小姐昨晚回来都快到十点了。她在剧组一直忙到晚上点多。第一天上班,就那么辛苦。不过芦小姐一点都不在意,她说她之前不仅跟过组,还写过剧本。没想到芦小姐其实也挺厉害的呀!”
盛寻昱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视线不离新闻,没有说话。
“只是啊,剧组的工作太忙,我看她以后晚上十点左右才能到家是常有的事。这一片属于郊区,到了晚上人很少,她一个女孩子骑自行车回来会不会不太安全啊?”郑伯说完看着盛寻昱。
盛寻昱没吭声,对郑伯的话置若罔闻。
“芦小姐会开车。让她开车上下班,路上不仅能节约不少时间,也更安全。您说是不是?”郑伯说出他最终的目的。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