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小姐已经吃完早餐去剧组了。”郑伯回。
“什么时候的事?”
“半个小时前。芦小姐今天比平时走的稍微晚了点。她说昨晚睡太晚了,实在是爬不起来。”
盛寻昱用力的切断香肠。
零点才回来,能不睡得晚么。
“她平时都走这么早?”盛寻昱眉眼冷淡。
“是的。一般六点半左右,芦小姐就走了。她到剧组,有时候点,有时候七点半,得看当天剧组在哪拍戏了。”说完,郑伯顿了顿。
少爷今天对芦小姐很关心啊!他是不是该趁此机会提提别让芦小姐天天骑自行车上下班的事了?
郑伯觑了眼盛寻昱的神情,开口:“等夏天过完,到了秋冬,天亮的晚,黑的就更早了。芦小姐要是还得天天六点半就出发去上班,那时候天都没亮透呢,也不安全啊!”
盛寻昱慢条斯理地嚼着炒鸡蛋。
既然有异性愿意送她回来,那就同样有异性愿意接她去上班吧。
“这一个月以来,芦小姐天天都是骑着她的自行车上下班的。她虽然还是个小姑娘,却很能吃苦,从没有在我面前抱怨过半句,一点都没有现在孩子的娇气。若是要锻炼她,也差不多锻炼够了。”郑伯斟酌着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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