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用得着听。”朗世哈哈大笑,“只要是老祖宗带大的孩子,基本上不会跑到外地生活。一来老人舍不得,二来孩子被娇纵得过于恋家,到头来也不想离开。”
他用马鞭指着身后的马场:“那个马场是我家的,自从我毕业之后,一直在照料着马场。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却是个养马的好手。所以,我家老祖宗就把马场交给我打理。”
那是弱水最大的马场,里面的好马令所有懂马的人眼红。行内人都知道,一匹好马的价格是多少。朗世的那个马场全是好马,有人开玩笑说,如果实在没钱,跑到朗世的马场里,随便顺走一匹马,都能对付着过好一阵子的逍遥日子。
这不,听到马场是他的,杨宗虽然不懂马,但他懂马的价格。他不禁认真地看了朗世一眼:“行啊你小子,原来你是一颗移动的摇钱树。”
“谢谢您的抬起,和我那些伙伴比起来,我还是差了点。”憨厚的朗世笑了笑,挠着脑袋上的黑发,“我只有马场,佟子有好些个山头,礼子家里有大片的土地。”
呵,一个个都是不差钱的主。这四人听着,像是京城里纹身那四个小伙伴一样。杨宗从身后贴近穆亦漾的耳朵,悄声附耳:“小妹,你咋地到哪都碰到些富二代。”
“你们才是富二、三代。”穆亦漾小声地回了句,“人家是富了不知多少代,那些都是祖传积累下来的。”
好吧,你说的没错。杨宗不自觉地挺直后背,觉得有点不太舒服:“背有点酸。”
马儿才走几步路,这就觉得背酸。穆亦漾看向旁边的大炮:“你呢,也觉得腰酸背疼?”
这倒没有,大炮摇摇头:“还好,除了刚开始觉得有点颠,现在我已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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