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小说网

字:
关灯 护眼
我爱读小说网 > 林辰苏夕然 > 第五千六百七十五章 认主之法 (4 / 5)

第五千六百七十五章 认主之法 (4 / 5)

        找到“忘川紫果”,要比找到“血涎琥珀”容易得多。

        不过,就算炼制出“玉露黯神丹”,让琉璃天影虫现身并且醉倒,显然这还不是最后一步。

        最后一步,是将其收服,成为其宿主。

        如此,才能拥有琉璃天影虫的速度!

        玉简之中,写了两种成为琉璃天影虫宿主的法子。

        第一种,借助神通,控制琉璃天影虫。玉简中,列举两种能起到这种效果的神通,其中一种名为《束神咒》,林辰先前在第二座宫殿里面有见到,乃是天玑神通;

        第二种,便是让琉璃天影虫心甘情愿,将它的力量借给自己。具体的操作之法,是将其抓起来后,每日投喂其喜欢的食物便可。

        但这第二种法子,不一定能成功。若是琉璃天影虫曾有过主人,基本无法成功,若不曾有过主人,则有成功的可能性。

        林辰摸了摸下巴,思索片刻,总结道:

        “第一种法子,是让琉璃天影虫成为傀儡;而第二种法子,是让它成为宠物,或者说,朋友!投喂食物,博取好感,这简直相当于将一只野猫带回家,然后看能否将其培养成家人。

        若是曾经有过主人,便无法成功,是因为琉璃天影虫比猫狗更具灵性,一旦曾认主,便不会再另找一个主人?又或者,是曾经被当傀儡奴役,会厌恶人类,那就更不可能心甘情愿再去认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