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也就是我杀了李光耀与周少他们,跑回秦家山庄暂避风头。
虽然我们相认不久,而且聚少离多,不过每一次见面,我都能感受到秦百川是真的很关心我。
夜枭搂着我的肩膀,笑道“哈哈,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小子在咱们秦家肯定也是嫡系一脉的吧?你说你好好地不在国内当少爷享福,跑到非洲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受苦干嘛?”
狮王也笑道“等我们将来回国了,你小子可得多照顾一下我们,让我们也能跟着你享享福。”
作为练气士,血刃小队的成员与普通士兵是不同的。
普通士兵服役满十年,就可以调回国内,因为夜秦佣兵团需要一直保持高水平的战斗力。
服役十年的士兵虽然经验丰富,但是在体能上开始走下坡路,继续留他们在这里,只能增加军费的开支。
所以还不如把他们安排回国,既可以增强国内家族的力量,也可以减少军费的开支。
而血刃小队的这些练气士,经过十年的磨炼,不仅修为会大大提升,战斗经验丰富,而且他们的体能是一直处于增强状态的,完全可以服役二十年,甚至是三十年,回国的可能性不大。
我笑着说道“呵呵,等你们真的回国了,那我一定好好招待你们。”
蔷薇咳嗽了一声,冷着一张脸开口道“聊够了没,收拾完东西,赶紧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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