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将审讯的笔录拿给了我,我在上面签了名,按了手印。
警察收拾了一下东西,就要离开,我连忙喊住了他们。
“警察同志,我能不能问问,跟我一起被抓来的女人呢?人是我砍得,跟她没关系,是不是已经放她走了?”
警察回道“有没有关系,这不是你来说的。她也正在接受审讯,等审讯完了,我们会对照你们的口供,还要对照受害人杨雄的口供,等三方口供对认一致之后,才能判定谁有罪,谁无罪。”
说完,他们关上了审讯室,把我一个人留在了这里。
我看着审讯室四周的墙壁,心里渐渐地感到了不安和惶恐。
持凶伤人,这肯定是有罪的。
难道我才十八岁,就要进监狱吗?
我在审讯室里被关了整整一夜,一刻也没有合过眼,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些恍惚了。
度日如年,我终于明白了这个成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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