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盏灯的光非常明亮,非常稳定,并且用手一按,就能点亮,并能将房间照的和白天一样亮堂呢?”罗森问道。
他这么一说,莫比乌斯却连连摇头“不不不,这是不可能的。用雷电制灯,或许会非常明亮,但雷电太狂暴了,发出的光芒一定是跳跃不定的,甚至可能把人的眼睛闪瞎掉,绝对和稳定无缘。”
薇罗妮卡和安妮对莫比乌斯的都是点头赞同。
在两女常识里,无论是自然界的雷电还是魔法师的闪光术,都非常狂暴,动辄要人性命,指望雷电温顺地为人服务,那还不如指望天神赐予好运呢。
罗森嘿嘿一笑“再狂暴的雷电,只要找到正确的办法,就能将之驯地和兔子一般温顺。”
在地球,电能是可控程度最高的能量,几乎就是现代世界血管中流动的血液。人类对电的认识和使用,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了。从简单的照明电路,到复杂的集成电路,再到集成电路的集大成者cu,全都是电的魔法!
但他的话听在三人耳中,震撼程度却丝毫不亚于平地惊雷。
黑袍人莫比乌斯没法淡定,他半站起身,身体探前,大声反驳“这是不可能的!雷电是天神的武器,狂暴、傲慢、威力无边,怎么可能会被凡人驯服?”
“那闪光术怎么说?”罗森反问。
莫比乌斯嘿嘿冷笑“闪光术不过是借用了雷电的威能,那些使用闪光术的魔法师,既能弄死别人,也能弄死自己。死伤在自己闪光术下的魔法师可不在少数。”
薇罗妮卡也道“罗森,我不是怀疑你的本事,但你的话的确太过狂妄了。雷电是不可能被驯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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