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的我顽皮,不爱学习,学校对我来说是与朋友结识,玩乐的场所。我没有未来,因为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未来向星星一样遥远。像是左宗棠用他那时的脑子,去想现在的东西一样。想象一下你让一个十三岁还在幻想变成奥特曼的一个小孩,去谈理想,谈人生。那不是让左宗棠拿洋务运动的失败谈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一样可笑吗?
而那时的我渴望自由,总只想着玩。学习呢!考试大红灯笼高高挂。
但就在这个懵懵懂懂,年少无知的时期。我却做了一件老师与家长感到不可思议,无法想象的事。一个屁打点的孩子早恋。
那时我是人胆大,心胆小。人勇敢,心懦弱的一个人。我是班里出名的懒人从不扫地,干活。而就在这时,我英明的班主任,做出了他有史以来最英明的决定。让我当生活委员天天指挥别人干活,俗话说的好,君子动口不动手。当然我就那君子。
在班中我是无敌的存在,经常逃课,欺负同学。老师不管我,欺负同学只要不太过分,老师口头批评。就这样同学不理我,老师不管我。几乎无敌的我,有一个克星。如果说我是那一滴水,那她就是让我进得去,出不来的瓶子。如果说我是鱼,那她就是让我游了几千遍,却始终无法让我游出那片世界的那个大鱼缸。
在班中除了我的几个死党外,只有她会理我。她是谁?她是我或许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同姓。李雨墨。我班的学习委员。天天劝我好好学习,天天让我交作业的李雨墨。如果说我心里除了父母,让我再说一个关心我,或我在乎的人的话,我想除了她,我想不到第二个人。
在我心中,她是全班学习第一的人,在班中最把我当人看的人,在班这些人中,最关心我的人。在我定的全班十大美女中最漂亮的人。同样也是我最怕的人,她不会吵我,骂我,但她因为我生气时的表情,那是比打我,吵我,更让我难受。我喜欢她的笑,也无奈她的多管闲事,因为她管的都是我的闲事,不过也不怪她,谁让我是班中最能惹事的人呢!
李雨墨啊,你真是我的冤家,我的克星啊!
你是我的小啊小冤家,怎么都拿你没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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