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握着那把匕首,“唰”地一刀下去,竟在自己的胳膊上划了一道口子,鲜血淋漓。
“看过来,都看过来!”
他叫嚷着,挑衅一般挥动着那条受伤的胳膊,将自己的血液甩向狼群。这就像是身披鲜艳的红斗篷,在愤怒的公牛面前跳扭圌腰舞。
“你们的对手是我!”
他让自己成为了众矢之的。
鲜血的味道印在了狼人们的脑海之中,原始的开始在它们的皮肤底下沸腾起来。在它们那贫瘠的小脑瓜里,对那两个少女的“兴趣”,对首领之死的“愤怒”,以及身在此处的“使命”,都已经荡然无存了。存留下来的,只有对血肉的渴望。
奔跑、猎杀、捕食,它们的天性与本能,支配了它们的。
野性,释放。
“嗷啊啊啊啊——”
狼人们一齐冲了上来,四面八方,无路可逃。它们那漆黑覆毛的躯体,壮得就像小坦圌克一样,足以碾碎所有不识好歹的挡路者。凯欧迪斯数不清它们的具体数目,也许有十五只,也许更多,总之,这绝对不是他一个人能处理得来的数量。
而他也没有必要傻乎乎地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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