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梦,爱丽丝!”
魔理沙拽着两位友人的手,走到了一家尚在营业的居酒屋的门口,双眼放光。
“就吃这家,就吃这家!快点,我都饿得不行了!”
她说的话不假,实际上,不仅是她,就连灵梦都有点顶不住了。而不需要吃饭的爱丽丝,此时也颇感疲惫,想要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喝口热茶。
“那就这家吧!”
灵梦点头表示赞同,爱丽丝默不作声,算是默认,于是三人便决定在这间乡间酒馆里解决晚饭问题。
顺便一提,之所以选择了这里,是因为魔理沙看不懂两旁的“7-11”和“ta1d's”的招牌,只认得这家店门前挂着的,上面写着“酒”字的大红灯笼。
卖酒的地方必卖下酒菜,这是常识。
“叮铃!”
“打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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