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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小小电灯泡 (1 / 3)

        夏天过后,江浩川没有再出去打工。水晶厂也有男工人磨大的水晶,磨水晶这种活只要心不是太不开窍的人都可以磨,就像后来,吴静长到七八岁随着妈妈去水晶厂玩时,只要她够得着那个台子,吴玉莲就会那一块废品给她磨着玩。江浩川经过吴玉莲的推荐,水晶厂老板便留他在车间磨大水晶了。

        水晶厂的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日趋正规起来,员工早上七点半要到并且还要在门口签到,那个时候的签到不是现在的打卡,而是在门口的一个小本子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写上到的时间,时间从上到下一定是递增的,所以谁也不可以做假。如果请人事先代签,那就要看运气了,如果自己本人来迟了,正巧撞上准时到的老板,你就会被扣工资了。中午十一点半下班,下午一点半上班,晚上六点半下班。而通常情况下,水晶厂的工作都是要干到晚上九、十点的,吴玉莲到家一般都是十一点左右。

        江浩川这次一定要留在家里就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女儿,可是到了水晶厂工作,早出晚归的,和女儿相处的时间还是很少。早上起床,女儿还在熟睡中;晚上回家,女儿也早就睡下了。也只有中午吃饭时,一家人可以坐在一起吃个饭。

        吴玉莲工作的工厂在车站边上的窑厂,而窑厂旁边则是一家饭店,吴玉梅的男朋友是个厨师,在里面是一个学徒。这里整个地方叫做南窑湾,因为窑厂对面有一条大龙沟,顺着大龙沟往北有一个村庄叫郑家村,吴玉梅的男朋友郑嘉行是这个村有名的霸王。当年,上初中的郑嘉行还是年级学霸,很多女生心中的男神。

        吴玉梅从扬州回来后在南窑湾一家裁缝店里学手艺,郑嘉行从第一次见到吴玉梅就喜欢上她了,并且励志要谈到她。最后,就如吴妈说的那样,吴玉梅果真还是被“骗去了”。因为郑嘉行是个厨师,烧得一手好菜,吴玉梅自小就不会烧菜,因为上有姐姐,下有妹妹的她也不需要学习烧菜。这不,谈了个厨师,在农村就会被认为是个“好吃”的闺娘,终究是被骗去了。

        郑嘉行有一辆摩托车,他经常开着摩托车载着吴玉梅到处兜风,当然,自然少不了吴静这个小电灯泡。吴玉梅一点也不嫌弃吴静,也不会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因为这个孩子是她姐姐的,她只是帮忙带着而已。

        郑嘉行经常逗吴静,叫她喊自己“二姨父”,吴静就会很乖地喊一声“二姨父”,而这个时候,吴玉梅就会红着脸似骂非骂地说道:“真真不要脸,小宝,不要和他学!”

        “诶!你这个人,她不叫我‘姨父’,叫什么?”郑嘉行会紧跟着问道。

        “人……人家还没和你结婚呢!”吴玉梅会抱起吴静转过身去,小声回道。

        “那你什么时候嫁给我?”郑嘉行还是比江浩川文艺很多的,也许是连续剧看多了,他转到吴玉梅面前十分温柔地询问她。

        吴玉梅看着郑嘉行的眼睛,脸憋得更红了,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借着孩子说:“你也下班了,带我们去吃东西吧,这小家伙要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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