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他这胖哥们,那可有得聊了,小时候打架偷鸡进女厕所的损事,他和石胖子可没少干,当年在景苑初小,他们哥俩可是出了名的蔫坏,那班主任被他们气疯了好几个。
后来,石胖子辍学去了南方。
他也收了心安安分分上起学,这一念就念到了大学,在大学里没交几个知心的朋友,倒是陆旭那小子还算有点仗义,他瞧着那小子不错,便用两箱啤酒和陆旭交了心。
这不,大学毕业三个月了。
他在北京找到一份能够糊口的工作,一天朝九晚六,过着狗一般的懒散日子,而陆旭毕业后便去了上海,听二癞子说那小子进了一家外企,日子过得倒是舒坦。
说实话,他还有点想念陆旭。
这小子也真是,年前他给那小子打过一次电话,让他回趟北京看看兄弟,可这都五月了,那小子连个信儿也没有,他刚开始还记挂了几天,可这时间一长,便忘了这茬事。
正感慨时,楼下房东喊:“216的秦越,取信。”
信,这年头还有人玩写信这老把戏?
秦越穿上衣服,下楼取信。
信倒很平常,没什么特别,而且上面没有署名,只写了一行数字,他拆开一看,发现信封里全是带血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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