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叶氏这水平,就能甩那些花旦小生好几条街。
一进院子,叶枫便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菜香。仔细一闻,居然还有肉的味道。
虽然自己已经一年多没尝过猪肉,但还能不知道这个味道吗?他又仔细闻了一下,天杀的,居然还是自己很爱吃的蒜苗炒肉!要知道,蒜苗倒也罢了,只要不懒的,家家户户多多少少几乎都种着有。
虽然多半是留着取蒜的,或者拿去送人的,但想吃的时候,还是可以拔几颗吃的。
但是这肉就难得了,各家各户有余钱的,还真是不多。舍得吃肉的,那就更少了。
叶氏心里倒是立即了然,难怪刚刚叫门半天都不应,显然是不想让几人一起分享又不愿意为难,所以刚刚的慌乱是忙着将肉藏起来。
看来,来的不是时候,遇到人家的饭点了。
但是也没办法啊,要走这么远,还要走回去,不早点出发不行啊。
不管,对于这种行为,叶枫倒是表示理解,如果不把肉藏起来,叶氏倒也罢了,叶枫和千言可是两个小孩子。主家不管愿不愿意,是否出自真心,总要客套一声,问问两个孩子吃不吃。
叶枫发誓,他绝对是不会计较所谓的礼仪的,肯定是立马点头,吃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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