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观轻笑,“哦,对了,望你你受伤了。算了,那你就喝水吧。就是可惜喽,这可是二十年的女儿红啊。”
沈欢三人都没有说话,看着郑观到了一杯酒喝下去,又捏了一块肉塞进嘴里。他一边咀嚼一边说:“要从哪里说起呢?”
“其实我在杀死何严的那时候说的话都是真话,值不够,我隐瞒了一部分的事情。一个小孩子,父母双亡,就算有高深的武功秘籍又怎样呢?他首先要做的是在这森林里活下去。我吃过虫子,吃过动物腐烂的肉,吃过酸涩无比的果子,终于活着走出了森林。之后我到了一个城市,做了乞丐。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任天赐。”
“他的身世和我差不多,也是被人灭了全家的。只不过,我是被一个白眼狼索所害,而他,灭他全家的正是当时一个声名远扬的大侠。所有人谈起他无不竖起大拇指。也正是因为这样,任天赐他们家才会让他进门。但也因此遭到了觊觎。”
“他一直没有遗忘自己看到的地上满是鲜血的样子。晚上的时候也经常做噩梦。我和他既然同病相怜,自然关系就亲近起来。我总是能在别人那里讨的一些钱财,然后用来购买食物。就算有人来抢,拼着头破血流我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因为我一直护着他,所以他对我也很尊敬。”
“可能就是因为我们的不要命吧,有一天,就有一个人找到了我们,他说他希望我们为他办事。”
郑观的神情辽远,仿佛回忆起了当年的时光。
“那个时候的冬天多冷啊,我和任天赐觉得身体都要冻僵了。就在我们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个雪夜的时候,有人找到了我们。别说是给他办事了,那时候,只要能救他们,让他们不被冻死,就算割肉给他我们也愿意。”
“那个人很厉害,三言两语就套出了我们的来历。他们知道我们身上都背负着血海深仇反而更加高兴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全天下最不希望江湖安生的人。而我们,就是打破平静江湖的那颗石子。”
郑观又一口闷了自己面前的那杯酒,然后再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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