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想凶手的作案动机。
冰天雪地里,趁着四下无人,随手拿起一根冰锥子都能索掉他的性命。
做完这一切后,死者身上的钱财他也不要,而是大摇大摆的处理了现场,奔北方而去。
他为什么杀人?因为钱?
张山觉得不像,如果说凶手是图财的话,那么死者身上那明晃晃的金链子他为什么不趁机拿走呢?
因为仇?
张山觉得也不像,如果说凶手跟死者之间有着深仇大恨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趁着货车走之后二次返回案发现场,对着凶手的头部再进行猛烈的打击发泄心头之恨,可是案发现场的痕迹表明,凶手的确只是将死者打晕过去,并没有对尸体进行破坏。即便说就算他二次回到案发现场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因为情杀?
这一点也不太可能,因为某种意义上来说,情杀也可以归类成仇杀的一部分。
但不得不说的是,凶手下手稳准狠,瞄准的地方位于人体的后枕骨的缝隙处,这里神经十分密集,也是人体头部十分脆弱的部分,打击一下肯定会昏迷,甚至在死者的尸检报告中,死者还出现了脑出血的症状,就算死者没有被冻死,如果两个小时以上没有接受
治疗的情况下,也很有可能面临着颅内大面积出血而终身瘫痪,如果四个小时以上没有接受治疗,那么死者估计也会因为脑出血而死,就算抢救过来,估计也是个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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