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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小说网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102.此臣之幸 (2 / 6)

102.此臣之幸 (2 / 6)

        “大黑!”杨戬呵斥道,师门长辈面前,不得放肆。

        他在朝歌狩猎军中占据要职,除了手中那柄斩杀作恶的三首蛟龙,剥皮削骨后由金灵圣母炼制的三尖两刃刀、拜师时所授的金弹银弓外,大黑也有不小功劳。

        大黑能嗅出猎物所在方向,一旦有大支无法力敌的兽群靠近,便会预警,帮助狩猎队多次避开危险。

        “无妨。”通天挥手:“你乃我截教三代弟子,此狗不错,本座便送它一道机缘,赐名哮天。”

        通天没啥能送的,穿心锁都送出去了,而且杨戬是三代弟子,即便通天算出他是应劫之人,也不适合太过优待,毕竟一边的闻仲也是三代弟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道法力注入哮天犬身上,似有变化。

        杨戬摸了摸狗头,他还是觉得大黑叫得比较顺口。

        开局一条狗,法宝全靠凑,除了妹妹,也就大黑和他最亲。

        这时,闻仲抚须道:“师弟,雷将军打算明日在陛下面前为你请功,朝歌百姓偶尔能吃上肉食,你等功不可没,陛下必定重赏。”

        “全凭师兄安排。”杨戬有些激动,终于能见到那位纣王了,也许,自己能在他心中留下印象。

        自灌江口降雨后,杨戬就已经暗下决心往朝歌一行,报效国家,为纣王效死,哪怕为一小兵,为一杂役也值得。

        后来拜金灵圣母为师,学得道法,多了一丝救母希望,可他也未曾忘记报效纣王,反而因为武艺更甚以往,越发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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