葴足很有自知之明,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还不如入朝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肉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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