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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的孙猴子——费伦版 上 (8 / 9)

        那个目睹这一切的竖琴手尽管震怖于亲眼所见仍然将不省人事的萨马斯特拖离现场并照料他。当萨马斯特醒来后,竖琴手已经离开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了。他在萨马斯特身边留下了一堆营火以及水和食物。萨马斯特当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一个竖琴手,并且这天发生的事情将会传到理事竖琴手们的耳朵里。但是即使他知道大概也不会在乎。

        这些事件的确传到了伊尔明斯特和风暴.银手的耳朵里。在经过很多讨论,并且显然征询了密斯拉自己的意见后,他们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告诉自己萨马斯特已经用高昂的代价学会了自我控制。他们除此之外能做的十分有限。即使是密斯拉选民的力量也不能让一个死去很久的人起死回生,他们也不能重新恢复一个被银火吞噬的身体。其他的事件很快就将伊尔明斯特,风暴和其他竖琴手的注意力从萨马斯特身上引走了。

        很不幸的是,萨马斯特本人不能就那么轻易地忘掉他的所作所为。虽然他将所有这些悲剧统统归咎于散塔林堡的人,但是看起来这种理论甚至不能说服他自己。这段插曲毫无疑问成为将他推向发疯乃至邪恶的不归路上诸多事件中的一环。他的天性本就混乱,再加上他的无理性的暴躁,他对魔法和密斯拉女士的依恋以及这些可怕事情的回忆,这一切加起来的结果对他来说实在太过分了。萨马斯特不能接受密斯拉不把他看成他自己想象中的角色这一事实,以及他自己究竟用她赐予的礼物干了些什么。他的失败感,绝望,以及悲伤深深地噬入了他的精神和灵魂,由此开始了将它们慢慢变成本身可怕对照的历程。

        萨马斯特此时的能力

        萨马斯特(人类男性,21级法师,密斯拉选民):防护等级2

        (敏捷17,防护戒指+2,大法师之袍);行动力12;生命值40;零级命中值14(14,贤者之杖);攻击次数1;损害1d6(贤者之杖)或者按照法术/武器;特殊攻击:贤者之杖,目标豁免惩罚,奖励法术,高级银火使用;特殊防御:法术免疫,所有豁免+3,法术豁免+5有利(防护戒指+2,大法师之袍,贤者之杖);魔防5%(大法师之袍);体形:中等(5呎10吋);阵营:混乱中立

        力量8,敏捷17,体格25(12),智力19,感知14,魅力13

        特殊装备:防护戒指+2,自由行动戒指,贤者之杖(就是bg2里那把staffofmagi),大法师之袍(灰)

        法术数量:5/5/5/5/5/4/3/3/2,不包括奖励法术。

        注意:大法师之袍对目标有豁免惩罚:法袍降低对手的魔防以及/或者豁免值,数量为-20%/-4不利。这种惩罚在萨马斯特施放以下法术时有效:魅惑怪兽,魅惑人类,友善术,禁锢怪兽(HoldMonster),改变形态(被动)(PolymorphOther),以及暗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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