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若是真想杀人灭口,那就直接动手吧,死在您手里...总比死在仇人手里强。”
尽管凯恩斯得很大气,但洛云还是注意到了他微微抖动的身躯。
这明,凯恩斯还是怕死的。
如果他不怕死的话,完全可以将吸血鬼节杖托付给自己的后辈,又或者是自己信得过的人。
然后只身前往格桑城,跟自己的仇家来一个男人之间的决斗。
这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然后等不知多少年后,自己的后辈拿着吸血鬼节杖来复仇,那剧本跟某点的主角模板一毛一样......
可惜,凯恩斯不愿意这么做,或者,不敢这么做。
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没有人不怕死。
只不过到现在,凯恩斯已经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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