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好队的同学在老师的指挥下陆陆续续推着前面同学的后背,离开教室。沈帆系完鞋带,起来时顺手就把紫色发夹捏在了手中。
假装把左手伸到裤子口袋里,随后,三步并作两步,跟上了队伍。
接下来那一天的所有时间里,沈帆都觉得这个发夹烫烫的,在他裤子口袋中像一个小小的发热的星球。
他觉得很兴奋,很激动,完全没有认为这是一个盗窃行为。
之后几周,他又看见一个女孩子的粉色铅笔特别漂亮,趁同学们不注意,他又将铅笔偷到了自己的包里。
每一样偷来的东西,沈帆都锁在了桌抽屉中,直到有一天,沈帆的妈妈因为和沈帆爸爸闹离婚,想要找一本相册带走,强行打开了沈帆的桌抽屉,才发现了里面竟然有一百多件奇奇怪怪的小东西,甚至还有一块已经发霉的圣诞饼干。
沈帆爸爸问了沈帆一个晚上这些东西到底怎么来的,沈帆将每一件东西怎么获得的,从哪里获得的都一五一十告诉给沈飞,沈飞听到后来已经要吐了,在工厂里一向严格的沈厂长,恨不得一巴掌把沈帆打死。
但是毕竟就一个儿子,他老来得子怎么舍得。
沈帆自然也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到了初中以后,他知道这种行为属于盗窃,但是因为东西都太小,而且根本不值钱,他也知道了就算被警察抓了,也不过是教育而已。
主要是那种兴奋和满足的感觉......
久而久之,沈帆就算想要忍住不伸手,也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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