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是融资,为何不能留在国内,让我们中国股民多一些选择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研究下互联网公司有什么独特之处。
互联网企业在发展初期,若有核心竞争优势,一般都体现出极具诱惑力的高成长性,但这些企业也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求贷款。
很多互联网公司首先找到银行,听银行为难地说:“呃……你们除了服务器,还有什么别的抵押物么?没有的话,贷不出来啊!”
由于银行一般不会给这些没有实体资产抵押的互联网公司进行大规模贷款,这些公司只能去找风险投资机构。
比如大家最熟悉的阿里巴巴,其创立于1998年,那时我国境内几乎不存在风险投资机构,整个一级市场的风投机制空白一片,极度烧钱的互联网公司早期在国内融资难度非常大,于是阿里只能前往海外需求帮助。
外国发展了上百年的金融体系,成熟健全,独具慧眼的投资家在风险投资领域更是既胆大又专业,于是阿里在成立仅仅一年后,就获得了高盛和富达财团的500万美元融资。
这笔钱到账的一年后,阿里又获得了日本软银领投2500万美元融资。
2004年时,日本这家投资机构再次投资8200万美元,继续支持阿里;到了2005年,雅虎决定给阿里融资10亿美元。
从1998年到2005年的短短7年间,阿里的融资额从500万美元一直增长到10亿美元,这是同段时间内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风险投资机构都不敢尝试的。
这样融资的后果就是,当今中国交易额第一的互联网交易平台阿里巴巴,活生生被逼成了一个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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