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将和文官比体力,绝对是有着天大的优势。可即便在大宋,也有例外。前后阵前杀敌王韶王子纯;后有李逵李人杰,这俩人都是武将招惹不起的存在。很不幸的是朱全忠赶上了,还赶上了个比王韶都要妖孽的多的李逵。
这才是他悲剧的开始。
更过分的是,李逵并没有骑马,而是选择徒步。李逵不骑马,朱全忠就不敢骑马,他不敢骑马,全军除了斥候之外,没有一个人敢骑马。
当然,李逵不骑马是有原因的。他是在给曹昉言传身教火枪兵的行军方式,火枪兵骑马作战就是个渣渣。在马上,弓箭手能够左右开弓,弩弓手也能突发冷箭,而且特殊的弩弓,也能轻松在马背上行军的时候装填。而火枪兵只能开一枪之后,轮着棍子上前送死。
所以,在短期内,火枪兵根本就无法上马作战的必要和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完全不行,配个骑兵刀,还是能冒充一下骑兵的。但是骑兵的训练科目繁多,比训练火枪兵麻烦多了。从战略上来说,这种华而不实的兵种,绝对是该摒弃的存在。骑兵就按照骑兵的训练来,不用学火枪兵的那一套。
而火枪兵,就老老实实的用火枪兵的训练科目,杂而不精,也是找死。
加上火枪兵的铠甲防护被大量削减之后,对于人高马大的殿前司禁军精锐来说,也不算是太大的负担。
一行人行军两天,这才快抵达了匪窝。
李逵从腰间拿出了千里镜,逼着一只眼,另外一只眼凑近观察不远处的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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