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群哈哈大笑着看着一切发生,又结束。直到渐渐笑不出来,心口不知为何堵得厉害之后,跟赌鬼要过那根麻绳,系在自己的腰间,付了房租,跟老板娘说了声抱歉,不顾老板娘一脸古怪的神情,有些失神地慢慢走出了青年旅馆。
黑夜的一轮苍月悬挂在天边,仿佛一个冻僵的孤儿蹲在那,默默望着他。
不甘于平凡的人,总是最容易失去一切。人们看着他们,说他们稀奇古怪,生活方式令人不解。
这些人有的死在路边,有的死在千金棺材里。
陆群喜欢写作的原因之一就是,一旦写出状态和刺痛心脏的感性,就总能看到平时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平时如果他和狐朋狗友又或者和妹子来到大桥上,看着美丽的湖畔,总是想喝一杯或者搂着妹子的腰亲昵一会儿。
现在,一个字没写,但陆群进入了那种状态。所以他看到了人海之中的几个不起眼,却极为吸引他的家伙。
一个喝得酩酊大醉,靠在桥上,嘴里唱着跑调歌曲的醉汉。
一个穿着看着就热的制服,带着夸张的小丑头套,殷勤发着传单的小丑人偶。
一个穿着雪白的连衣裙,黑莓般的瞳孔注视着远方,任清风拂动发丝的赤脚少女。
陆群不顾行人讶异的目光,走到三人之间,爬过桥栏,坐在上面,低头看看自己腰间的麻绳,轻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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