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默森的保镖被明迪狙杀了十几个,到最后只剩下六七个了。
活下来的人都学乖了,护着哈默森躲在明迪狙击的盲点之下。
看来他们也明白了,腿跑得再快,也快不过狙击枪。
“我原以为他们脑袋里面都是豆腐渣,没想到还有几分脑子。”明迪咀嚼着口香糖,顺手将哈默森的汽车打爆,笑着收起了巴雷特狙击枪,从枪套里面拿出了一把1911。
“哥,你是跟着我一起去看看热闹,还是待在这儿?”明迪转过头对墨非问道。
墨非看了看自己身上一身防具,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身装备讨个说法。
明迪穿梭在废旧的工场之中,宛如猿猴般灵活,墨非感觉比起在家,她更喜欢这里。
毕竟对她来说,这里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行进不到30秒,明迪就已经迫近哈默森的所在地。
忽然——
“砰!砰!”
哈默森方向传来了意外的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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