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每年都会有大批的企业公司因为被占用而倒闭,经营不下去了。
在占用方眼里‘不就是几十几百万嘛’的那点钱,很可能就是很多公司工厂的气口,要回来就生,要不回来就被拖死。
关键是没有人会为这种事负责,甚至不会感觉是他的错,这就有些可悲可气了。这就是法律的漏洞。
账期这个东西不是不可以有,但是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而且,要守信用。这是基本的东西。
从九十年开始,国人就非常的适应并擅长这种行为了,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想方设法的占着别人的东西不给而洋洋得意。商业风气如此。
就像刻意欺骗引导已经光明正大的变成了商业手段一样。这也是法律的漏洞。
为什么呢?就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吗?并不是。
其实很好解决,但是不能解决,因为最大的占用方,欺骗引导方,最大的无赖,老赖本身就是施法者。这就没招了。
像什么食品安全啊,乳制品问题啊,酒业内幕啊,宝险套路啊,鼓市操控啊,炒房墙拆等等,你品,你仔细品。
简直是万恶之源,还源源不绝。
那就只能像董娘娘这样,努力的强壮自己,这种人我不和你玩,咱们删掉好友离的远远的。我不是怕你占用,是怕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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