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明做东,请布雷一行到酒吧听歌品酒。
蓝彩衣的外语相当不错,张彦明紧急让她练了两首英文歌应场。
kissestheind,eyese。
两首不错的歌,曲调也相当优美,而且非常适合蓝彩衣来唱,和她的嗓音声线很配。
很多人不喜欢英文歌,主要原因是听不懂,听不懂就没办法投入,没有感觉和共鸣。这不是审美的事儿。
所以说知音这个东西才显得特殊稀缺,非常难得。什么是知音?懂你。
布雷有点遗憾,这里距离外国人居住区有点远了,他一再表示张彦明应该把酒吧开到三里庄那边去。
抛开了公事,没有语言障碍,老外还是比较好打交道的。只要你得到他的认同。
正巧张彦明各方面都满足了这种要求。
回到家里又是十点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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