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挣钱或者个体户的收入现在法律上还不承认。第二个是没有稳定住所,也就是不具备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我去问问吧。”
九十年代,虽然个体经济蓬勃发展,个体商户越来越多,很多人过上了好日子,但是政府层面其实并不承认个体户的收入,统一称为无业者。
在需要考量稳定经济收入的时候,只要不是国企或都国家公务事业单位职工,一概视为无收入者。你存款几十万拿着存折去拍在桌子上,没用。
一直到2000年以后,私人公司席卷全国了,个体收入才被有关部门勉强认可。为什么说勉强呢?在对方不是国企或者公务事业单位职工的情况下认可。
如果对方是国企或者公务事业单位职工,哪怕他工资五百,你一个月一万也不好使。因为他‘稳定’。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00年代中期。
当然,这对大多数民众来说是件无所谓的事情,生活中也涉及不到。
“嗯,能帮还是帮一把,感觉李姐也挺可怜的。”
“她现在想孩子还哭?”
“哭到是不哭了,想肯定想,有时候看门口有小孩就盯着发呆。”
“那肯定的,这个需要时间,其实等孩子大一大还是会和她亲,亲妈,没有什么能斩断这层关系。其实我有点耽心她真的有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想孩子和养孩子完全是两码事,明白吧?要是帮她把孩子要过来,然后她把孩子往她爸妈那一丢十天半月也不回去,还真就不如把孩子放在奶奶手里,起码亲爹天天在一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