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的赌约,已经开始了。
吴苏故意怠慢,时常流连于胭脂巷,听曲吃酒,肆意风流,三天都没有回府,惹得吴老太太气恼,派人四处寻找。
吴家的人还去了王家,王乔隐约猜得出他在哪儿,他们常玩的那几个地方,他都心里有数。
王乔故意没说,自己各处找了找,果然找到了正在醉生梦死的乌苏公子,他在春风楼喝得微醺迷醉,听着歌妓弹曲儿。
“乌苏公子好雅兴啊。不过,您家里的那位老祖宗,可是急得要上我家来要人了。”
吴苏眉眼轻挑,似笑非笑,朝他招招手:“来,陪我喝一杯。”
王乔笑眯眯地走过去:“好,乌苏公子请的酒,我一定喝。”说完,他的目光看向那位粉面桃花的小女子,顿时起了兴趣:“这位姑娘看着面生。”
好一个美人儿,简直了。
那歌妓是春风楼花重金从苏杭买回来的,名唤南春莺,精通诗词歌赋,还会弹曲唱歌,长得美若天仙,只是卖艺不卖身。
越是得不到的,越是金贵,天仙似的美人儿,只能看不能摸,最是吊人的胃口。
王乔见她来头不小,又问吴苏道:“公子这两天,没少往这位春莺姑娘的身上砸银子吧。”
吴苏根本不在乎银钱,对着南春莺招手道:“你都唱了一晚上了,也过来喝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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