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段时间考虑,特别是流民问题迫在眉睫,我已经下定决心快刀斩乱麻,政策也基本成型了。
我下令实行新政:
一、任命“安洁尔”为“首席民政官”,真正负责领地民政。下设“行政院和各部门”,招募专业团队和人才负责政务。
二、我的兄弟们,既然皇帝已经分封他们为“伯爵”。我就将他们都任命为“民政官”。
可以安享富贵,但无实权。
名义上分管各区域行政机关。
行政院负责招募、任命、考核、奖惩专业行政团队。
(也就是说,他们归属安洁尔辖制。)
三、下达“推恩令和军功令”。
1、“推恩令”:
进一步推恩分封,兄弟们的子女分封为“子爵或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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