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皓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愿意当人在囧途的监制,而看都不看夜店一眼。
话虽如此,但有钱还是要赚。
好猴子承担了《夜店》一大半的投资,也就是一百五十万,剩下的那一百万,则是徐争、黄博、周瑾和杨勤四个人凑起来的。
周瑾自然是没现金的,不过他在《人在囧途》里的片酬是三十万,周瑾明面上只拿了十万,剩下的二十万,全给扔进《夜店》里了。
一来避税,二来避免糖人的抽成。
至于合同,签两份就行了。
反正糖人也闹不清,宁皓到底给他多少片酬。
这样他通过《夜店》分红赚到的钱,就属于投资收入了。
和片酬、代言什么的都没关系,糖人抽不了他的成。
啧啧啧,想他一个大好青年,入行没两年,居然也学会了玩阴阳合同。
就在他准备喊666的时候,宁皓朝他摆摆手,尝龟操作,尝龟操作。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