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了顾可军这些天忙些什么之后,沈科却觉得很是轻松,失枪案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最怕的就是顾可军一面留在他住在家里,一面暗察他的底细,要是真得被他查到自己是从某个基地里跑出来的逃兵,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看看时间不早了,沈科收拾好东西,将笔记本电脑装进了布包里,背在身上,像是一个出来闲逛的大学生,出了半岛咖啡的店门,往回走去。
走了有一个街区的样子,凭着直觉,他感到有人在跟踪自己,想了想,这光天化日之下,也没有谁敢抢劫他吧?
只是,当他刚刚走到和平路与槐阳道交口的东城公园时候,忽然发现了在公园路口处,停着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跑车,他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温雨珊的那个发小闫明聪开的,当下明白了什么,微微一笑,不但没有快速地离开,反而越发得缓慢了下来。
一个穿着灰色羽绒服的男子快速地奔了过来,用一个尖锐的东西直抵在沈科的腰上,低低地道:“不许乱喊,到公园里面去!”
沈科装作十分害怕的样子,按照他的命令走进了东城公园。
在这个大冬天里,这个街心公园里的人并不多,与外面车水马龙的街道相比,显得异常得冷清。
沿着一条寂静的小路,穿过高大的雪松林,沈科一眼就看到了双臂环抱在胸前,正一边抽着烟一边与身边一群小混混吹着牛的闫明聪,见到他被人押了进来,那些小混混纷纷围了上来。
只是,当沈科看向这些小混混的时候,马上发现了有三个人他是见过的,其中有两个正是郑龙与于晓飞,那个见过面的小混混也是在觅园餐厅里和郑龙一起吃饭的家伙。
到这个时候,郑龙和于晓飞也认出了沈科来,于晓飞的脸色变得煞白,想要抬腿逃走,却又仿佛是钉在了那里,无法动弹。
倒早郑龙,忍不住地对着闫明聪道:“闫哥,这家伙我们惹不起,还是算了吧!”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