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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华夏第一勇士 (1 / 4)

        公元前二百年,十月初四。

        这一天,天刚蒙蒙亮,远处的山林而绵延起伏的山地,被茫茫雾霭遮蔽,给人一种天地与之相连,不见天日的感觉。由于雾气太大,使得天空看起来,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这种感觉使得窒息。

        野狼坡,乃是距离代郡郡城东部二十里外的一处荒原,之所以称此地为野狼坡,解释因为当地地形复杂,远远望上去一马平川,可是其中却千沟万壑,密密麻麻分布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坑洞,皆因为当地的土质因素,在遭到雨水冲刷后,地表的泥土很容易被雨水带走,这才导致了地形的异样。

        正是因为地形如此多变,所以此地根本就不适于作物生长,当地百姓当然也就不会卷留在这儿占根据住,久而久之,此地变成一片荒野。倒是成了动物的天堂,尤其是野狼,这种生存能力的极强的食肉性动物,加上此地其后寒冷,并无虎豹,狼便成了这而得一霸,周边百姓,故将其称为野狼坡。

        战鼓声交鸣不休,之间天边的白色雾霭中,不知何时已然增添了一抹灰黄,那是沙土扬起时的烟尘。而且能够造成如此大的声势,那些极有可能就是齐国和扶余的军队,也只有数十万的军队,才能引得天地都为之色变。

        城头上,刘邦看向面露激动之色的萧何一眼,问询道:“眼看敌军将至,两方联军可都已经安排妥当?”

        “主攻放心,蒙恬的军队如今就埋伏在野狼坡,只等敌军大队踏过,便会发起进攻。而朝廷的军队,也已经在延陵县集结待命,随时可以配合我军出城迎敌!”

        炎陵县在代县东南方向,距离代县仅仅五里之地,可以说与之交相呼应,互为犄角,只要一方受到攻击,另一方就可以即使从敌军背后突袭救援,如此防御,在巧妙不过。

        深深的吸了口清晨凉气,不知怎的,刘邦总觉得空气中,似乎有一股莫名的腥味,好像是血的味道。大手一挥,刘邦心中忽的生出一阵豪兴,“我等生死就看今朝,所以此战不容有失!”

        野狼坡前,一队队甲胄分明的兵士前赴后继,朝这儿开进。这些身披皮甲的士兵们,大多一身牧民打扮,虽然被编织成纵横战队,可是塞外民族特有的生活习性,却将这些士兵的身份暴露无遗,在这些就是扶余国人。

        扶余国在秦汉时期,只是个昙花一现的过度,按理说这个国家的农业极其发达,在塞外应该极占优势,可是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使得这个国家几乎是在顷刻之间,从历史上销声匿迹。当然,那些只是后事,至少在现在,扶余国的国王金宥成还是颇受田荣的尊敬。

        “来,大王,为咱们兵踏中原干杯!”田荣笑呵呵的示意了一眼身边的以为随军美姬,那女姬受意,笑吟吟的扭动着丰韵的身姿,朝大马金刀坐在主座上的金宥成走去。

        “好,就如齐王所愿,咱们联手,现将刘小的三郡之地吞并,再一块儿联手拿下中原。”出其不意的伸手一拉,正拿着酒壶,要为金宥成斟酒的美姬。丝毫没有料到对方会突然伸手,猝不及防之下,便被对方纳入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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