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他自信绝无可能。他还没到那种年龄。他经常引以为傲的事,便是自己有一副好眼力,别说是大白天,就是换了夜晚,他相信也绝不会看错。
如果他没有看错,他如此坦然,仗的又是什么?江湖人物都知道,帮会中人喜欢以刺青为记的原因,便是因为这种刺青一旦刺上去,就永远无法消除。这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力量,也是表示忠贞的一种方式。
要消除,只有一个办法:剥皮。割肉。
就算宇文不弃肯狠心这样做,那也需要一段时间,而且事后也会留下疤痕,事实上,宇文不弃始终未离开过他一步……
就在秦烈焰惶惑不解之时,宇文不弃的一条左臂已裸露出来。
大厅中,众人目光所及,不由人人失声惊呼。秦烈焰的指控没有错:宇文不弃的左上臂,果然也有一个狼形标记。
秦烈焰躺在地上,当然看不到这个标记。但,这已无关紧要了。他悠然合上眼皮,心中暗暗冷笑:“好了,你只图快意一时,就忘了这种标记上身之后,等于背起一口永远洗不清的黑锅,这下,你慢慢去折腾吧!”
只是,他念头尚未转完,耳中忽又传来一阵哄笑。秦烈焰讶然张眼。谁在笑?什么事好笑?
他的眼一睁开,疑问立即获得答案。谁在笑?人人都在笑。什么事好笑?好笑的是宇文不弃左臂上那个狼形标记,像变戏法似的,只轻轻一抹就消失不见了!
原来,那个狼形标记,是贴上去的。不错,他是针刺的,颜料也真实,只不过,他刺的不是皮肉,而是一幅薄如油膜的竹纸。如今,那张薄纸就提在宇文不弃的手上。
宇文不弃正在望着他笑。秦烈焰再度闭上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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