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深知这货尿性,已经做好接下来她要说的可能不是什么好话的准备了。
果然,就听她道:“你可以出台这样一条政策:严禁强买人口,凡是违反者必将严惩。就是说只惩罚买的人,不惩罚卖的人,甚
至卖的人在交易之后还可以举报买的,不仅能领回被卖者,还不用退还银两。”
易玹:“……”
这哪里是有点损,简直是损透了。能想出这种主意真是缺了大德了。
试想,不论是只惩罚卖的人,还是双方都惩罚效果都不会有这个好。
若只惩罚卖的人,谁会去举报他们呢?买家是不可能去做的,因为有需求才有市场,买家是需求方,要是这么做了以后谁敢卖
?而且吃力不讨好,一旦事发,人肯定是得还回去,那他们费那么多精力和银子买人做什么?这不是浪催的么?
同样的,若是双方都惩罚,那么买家和卖家就会联合起来隐瞒不报。
但按照凌相若说的去实施,目光短浅的卖家就绝对会为了眼前的利益去举报买家。
我卖给你,赚了钱,再把你举报了,卖品就又回到了自己手中,然后可以继续找下家卖,然后再举报……如此循环,不就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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