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去,我怕你们吗?!”
大妈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在停尸间里见了人之后,整个状态都不对了,失魂落魄的回到家,当天晚上就发起高烧来了,家里人急忙给送进了医院。
第二天清晨,大妈一睁开眼就要出院,叫儿子去买纸买贡品,挂着吊瓶跑到警察说的河边那儿去祭奠,边烧纸边冒着冷汗说:“姑娘,昨天那事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教好孩子,是我胡搅蛮缠,我知道错了,以后也不会了,你安心的走,别来找我们了啊,走好,走好……”
完事之后,又求人走关系去讨了个护身符,自己和孙子一刻不离的佩戴在身上,巴巴的去发生争执的地方烧纸。
这事儿闹的可不小,小区里的人都说这一家子平时作恶多了,终于撞上鬼了,大妈领着孙子在小区里烧纸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在那儿围观。
燕琅换了张脸,举着烤地瓜去看了会儿热闹,见这大妈似乎真的受到了教训,才转身离去。
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这是社会最基本的准则之一,但有的人是不在这范围之内的。
道德,法律,还有像燕琅所遇见的那个大妈一样的人,都会成为这些人的庇护伞。
精神病,未成年,还有小孩子,对于他们而言,作恶的成本低之又低,但带给受害人的伤痛,却要伴随一生。
既然有精神病,家里人为什么不好好看管,又或者是送进精神病院呢?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