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宝生,初中同学,过往除了生意,基本没有交集,路上遇到,纯属意外。
其实王朋和谁关系都一般,就没有交好不错的同学。初高六年,别人都忙着学习、玩、谈恋爱,他就一件事——赚钱。
做卡贴、卖游戏卡、倒腾东西,还兼职给故事会等供稿,其间把看不顺眼的老师同学都写死了,要不就出轨、婚外恋、师生恋什么的……当初可火了,现在估计够呛挣着稿费。
最危险的生意,大概就是刻印了两个月的光盘,回本没多久,自己就不干了……走在路上,看到少男少女抱一起啃,总觉得是自己害的。
良心上过意不去啊!
扯远了,迟宝生。也住这一片,但人家早几年搬了高档区,出门都不一个方向,兴趣爱好又不同,遇到几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但还是遇到了。
同样带了女朋友,年轻,勉强算的漂亮。但会打扮,妆不浓,衣服搭配也好,看着时尚洋气,走在街上绝对不丢份。
抛开气质颜值不论,此刻陈月是略逊一筹的。羽绒服是穿的王朋的,不合体不,以抠门王的购物习惯,除了保暖,基本啥也不用指望了。
除了这件衣服,能看到也只有那双过膝长靴了,手工定制,价值不菲,但连个牌子都没有,有能力认出来的可没有几个,再搭上这件衣服,它很贵,也没人相信。
但陈月腿长,型态也好,配这双靴子很养眼,迟宝生偷偷瞄了好几眼,女朋友咳嗽了,他才咽口唾沫收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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