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打!狠狠地打!让他把偷吃的包子都吐出来!”
热闹的集市上,密集的人群中有一块空缺,在这空缺中央有一名少年,正狼狈不堪地趴在地上,他的身边还围着几名壮汉,手脚并用拳打脚踢,丝毫没有因为他的年幼而手下留情。
宁乐,字“不欢”,年十三,生于乌山匪窝,自一年前乌山被清剿,独自顺着水路流浪至此地。
围观的人群显然对他熟悉得很,可惜不是那种熟悉。
宁不欢外号“宁无耻”,坑蒙拐骗偷抢烧,样样精通。一年不到,就把荷城搅得天翻地覆,人人谈“宁”色变。
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不管花多长时间,费多大力气,都一定要得到,完全不计后果。就比如现在。
新伤旧伤,外伤内伤,即使看起来比被活活拔毛的鸡还惨,即使眉头忍不住拧成了疙瘩,但他嘴角永远勾着明显是小人得志的邪笑,让不少人坚信他脑子有问题。这夸张的弧度仿佛已经成为了他的标志,不管疯是没疯,任谁看了都会气不打一处来,更别提曾在他手上吃过亏的人了。
一天三件小坏事,三天一件大坏事。看看围观群众的表情就知道,个个恨不得将这厮生吞活剥。
也亏得荷城是江南域中相对有文化底蕴的城镇,若是换作别的穷山恶水,他怕是也活不到现在。
身上的东西,无一例外全是镇民的,非偷即抢。好比衣服鞋帽,若是谁家厉害,将衣服从他身上扒了回去,转眼他又弄了一套新的。懒得计较的,都放弃追回了,只是再见面时,难免怒目圆瞪怒发冲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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