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知不知道血皇陛下手下四柱八将,我曾是四柱中猫眼大人的心腹干将,说句得意的话,兄弟当初可不是一般的阔绰。”阿甘吸了一口烟,摆出一副追忆英雄当年勇的惆怅表情。“唉,如今却……你知道,咱们这些人手上,有血魔的命债可不少,那些家伙如今在西北得了势,报复起我们来,可一点不会手软,我得逃远一些。”
听了这些话,大胡子假装安慰了阿甘几句,再次接过阿甘递来的烟,暗道阿甘果然土豪气质,此时已经对阿甘的来历深信不疑,况且阿甘并非走商的同行,所以聊起来就不再有太多顾忌,东拉西扯,话题重新回到了女奴的头上。
“兄弟你在西北发财,这蜀道的事情自然不知道,老哥我走南闯北几十年,远的向东走到过海边,向西走到过雪山,蜀道这条路不是最危险的,但是却是最邪门的。”
“邪门?”
“有人说,蜀地是天府之国,入蜀走的是登天之路,凡人登天,岂能不向神献上祭品。有人当此话只是说笑,可来往蜀地的商队都知道,若是不带贡品,那么神就会自行在商队中选择贡品”
“献祭?怎么个献祭法,杀了放血,还是扔到河里?”
“不不不,没有这么血腥,只需要把这个女孩打扮得漂漂亮亮,一路带上就行,神会派出仆人悄无声息地带走她。”
“悄无声息,夸张的吧,会不会是高级的地老鼠和草鬼,嗯,比如迅捷无比的草精灵”阿甘问道。
听到草精灵,大胡子微微打了个哆嗦,“那玩意儿确实厉害,可那是恐怖,不是邪门,兄弟你也是见多识广的人,觉醒者的本事你必然知道一些,若是高级地老鼠、草鬼甚至是人类觉醒者gao得鬼,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场纹吗?”
“没有场纹?”阿甘扬了扬眉毛,感到颇为有趣。
“对,被献祭的女奴,就在人们一眯眼、一转身,总之稍稍不经意间,一道黑影就把人带走了,没有鲜血,没有惨叫,没有一丝丝场纹”大胡子用手指比出“一丝丝”的模样,表情却十分认真。
“蜀道这么邪门,那商队还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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