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镇星是真的对生存十分有见解,包括牲畜对人类的重要性。
他去一次带回来了近百头,而且都是食草的,春城的草料绝对管够,根本不用担心能不能养活。
其中最抢眼的就是一匹重型挽马。
若说纯血马是匀称的贵族,那挽马就是浑身肌肉的大力士。
那匹马是变异兽,李胜强花了很大功夫才把它制服,而凡渡也确实没见过如此……雄壮的马匹,这马的四个蹄子被雪白的长毛覆盖,浑身却是黑色,油光水亮,长鬃十分飘逸。
凡渡怀疑这满腿肌肉的马能一蹄子把丧尸踢死十次,还能把大挂车轻松拉动。
因为实在是太壮了,它跟纯血马,可以用人类和银背猩猩做类比,而且纯血马本来就比一般马匹高大。
虽然壮实,但也不得不承认它的美丽,凡渡一眼就看上了。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乔镇星乐了,看来自己的眼光没错:“你是总司令,出来打仗总不能也骑和骑兵一样普通的动物吧。”
“而且……”乔镇星咳声道:“它和你的能力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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