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吉尔告诉过霍笛,角猪会在比较阴凉的地方栖息,丛林里面对它来说太热了。
这句话确实不假,霍笛他一走到这片沼泽地里面,就发现了不远处的一窝角猪。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考虑到这点,角猪并不是独行的,而是群居生物,现在在霍笛面前的是幸福的角猪一家。有猪爸爸、猪妈妈,还有猪仔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堂兄堂姐堂弟堂妹表兄表姐表弟表妹还有叔叔婶婶全都生存在沼泽的泥潭里面,他们所有加在一起能够绕霍笛和科吉尔两人数十圈。
霍笛用科吉尔的望远镜远远看去,在茫茫的沼泽地上,现在除了科吉尔和霍笛没有其他的任何一个人,沼泽地的平面上除了角猪也没发现其他的异兽。
几只大一点的角猪在泥潭里面翻身,把淤泥弄在自己身上抵御蚊虫,等这个淤泥变干了之后还会是他们的铠甲。
“这就难办了呐…”科吉尔在霍笛身边叹了一口气说道。
霍笛咬着牙,冷静审视面前的情况。几十只角猪在很远的地方徘徊,它们彼此之间都很接近,很难把无声无息地靠近击杀其中一头并将其解剖带走。霍笛和科吉尔所处的环境也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不管是不是在这个沼泽上,他们毫无疑问都会比角猪跑得慢很多,如果是在森林里面,或许有树木作为障碍物会好得多。
“我要想想办法。”霍笛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双眼直视前方的角猪,皱着眉头苦苦思索。
“好的,公子,你想好了就喊我。”霍笛没有转头去看科吉尔,不想在这些没有意义的情绪上消耗自己的精力。
科吉尔嘴里咬着一根细草,那是一种具有提神作用的植物,叫做兴奋草,在南方比较湿润的地方还算是常见。嘴里咀嚼它可以用牙齿磨出它的汁液,薄荷味,具有提神醒脑的效果,长期服用还能有醒目的功效,就是根茎实在是太过细小,不便咀嚼,而且时间长了嘴里发苦,这两个原因让它不能成为大众接受的产品。因此有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除非是纯真的猎魔人。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