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笛在科宁巧遇第一波他乡故交的时候察觉到了这个圈套,那些五大三粗的红发猛男从训练场里面出来,两个人里面穿着背心外面套一件宽松的外套,这就算是正儿经做过功课的骗子。
除了这几个人之外,剩下的几十个人,都是在人山人海当中一眼就刺透了重重壮汉的重重肌肉和内脏,他们连霍笛的人都没看到就打招呼说道:“我听科宁说起过你,他说你个小奇迹。”然后要用手拨开重重人群,找到企图逃走的霍笛,有些人还会给他热烈的拥抱,但是凭良心说,他们都是把目的写在脸上的实在人。
会场里面的三张方桌拼成了一个风车一样的形状,几乎所有人都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霍笛在人群当中显得尤其孤独。
霍笛和科宁说:“我想先回去了。”
科宁一把抓住了霍笛,他用一个好借口劝说霍笛:“菜都还没上呢,好菜就得靠慢活儿,再等一等,就等一下。”他粗大的手指举起来,停在他面前,眼中满是诚恳的目光,丝毫不把自己设圈套把霍笛套进来当成一回事。
霍笛是个心软的好孩子,他坐在所有人热烈的目光当中,仅仅只是感到不舒服,还没有到令人难受的程度。他犯不着撕破别人的脸之后潇洒离开,撕破自己的脸他又舍不得。
他决定稍微听一听,然后再决定撕不撕这张脸面。
“我听起科宁说你的事迹,他说你从小就把异兽烤来下酒,还用他们的胃酸当调料。霍笛索克,你是个勇士。”一个壮汉走近身边,举起手中的酒杯对霍笛祝酒,若不是看着他手腕上的手表,很难相信他还是个学生,
“我还听说他勒死森林王的幼崽,躲进他的壳里,被森林王当作自己的孩子喂了三个月的奶,所以他才会这么强大。”另外一个体形稍微小一点的,举起手中的巨型酒杯,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向着霍笛说:“敬我们的勇士!”
“哦哦!”所有人都向霍笛发出致敬。
对于这些莫名来的传闻,霍笛根本就没想过该怎么去解释,严格来说,这些传闻怎么会有人信他都不知道,可能是眼前这些人都太实在,也可能是所有人都按照某种格式在吹牛逼,霍笛只感觉自己像是在一艘大船上,现在摇摇晃晃想要把他摇下船,只要他被摇下船了,他的三观就算是彻底地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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